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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回复
亲属公证
姓名:
吴小强
编号:
LY1559912386365
办结时间:
2019-06-13 17:42:46
标题:
亲属公证
信件内容:
您好,请问我想申请我妈去爱尔兰旅游,要做我和我妈的亲属公证,我们需要用到什么材料,做出来的亲属公证书是中英文的吗?谢谢。还有就是公证处有翻译服务吗,就是单纯的翻译,需要翻译户口本还有其他的材料。
回复:
亲属公证应提供的材料: 1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; 2、关系人身份证、户口本; 3、能体现亲属关系证明材料(参照十二出生公证); 4、关系人系父母且父母离婚的,应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及协议书(如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提供调解书或判决书);是继父母关系的,应提供继父母与生父或生母的结婚证原件,是姻亲的提供结婚证原件。 5、境外出生的,提供父母结婚证(境外机构登记的,应办结婚证公证和我驻外大使馆的认证)、出生证公证和认证。 提示:如申请人系婚前、未婚含未再婚生育的,公证员将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,补充相应证据。 本处提供英文翻译,如还有其它问题可拨打本处咨询电话:8522214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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